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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10人!2022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为适应揭阳大南海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辅警,到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10月23日至2004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当日(即2022年10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四、报名办法(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2.报名地点: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网站(网址:http://www.jieyang.gov.cn/zfjg/jydnhhgyg)下载《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贴处”粘贴报考人员本人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报名当天,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并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公安机关在岗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考生凭盖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六、笔试(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和申论等。(二)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进行的,将另行通知。(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网站(网址:http://www.jieyang.gov.cn/zfjg/jydnhhgyg)公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待定。七、体能测评(一)体能测评对象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对象。(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标准:项 目 标 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00米跑≤5′00"≤5′45"纵跳摸高≥250厘米男子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和体检。八、面试(一)面试对象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只组织一场,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三)总成绩计算1.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达标制,达标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成绩不达标,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2.面试结束后,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网站(网址:http://www.jieyang.gov.cn/zfjg/jydnhhgyg)公布面试结果。九、体检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体检不组织补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十、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派出考察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政审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人选。十一、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十二、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按规定安排到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上班。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十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统一保障,具体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核发为准。十四、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做好准备,知悉招聘期间的义务,并自行打印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参加线下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各招聘环节(包括报名、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等)。不能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以及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②考前14天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的地区)所在县,或省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的人员;③粤康码为红黄码人员;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人员。十五、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二)考生在各招聘环节,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辅警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负责解释。附件:附件1 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pdf附件2 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3 信 息 采 集 表.pdf   附件4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pdf  附件5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pdf揭阳市公安局大南海分局2022年9月29日

2022-09-29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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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宁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为提高单位的工作效能,适应新形势下单位辅助性工作需要,根据《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有关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3名普通雇员。其中: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2名;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招聘2名;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招聘3名;普宁市妇女联合会招聘2名;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等25个乡镇街道共招聘3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普宁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的普通雇员,是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其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不属招聘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占用单位人员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在读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认真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执业(职业)合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相应户籍。有实际驾龄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实际驾龄按照初次领证日期至报名首日之间的时间来计算。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共青团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各相关招聘单位(其中报考乡镇街道的须征询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有要求中共正式党员身份的岗位,报考者需由所在支部开具证明意见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身份。报名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共青团工作经历需由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四)报名确认。  报名者须于2022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下午4时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4:00前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的方式。  (一)线上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用线上“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认真做好准备。未能按时参加线上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核。  经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驾照、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判定为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雇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四)线上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面试合格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对象。  七、公示和雇用  拟雇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雇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者异议经查核不产生影响雇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办理审批并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受雇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普宁市妇女联合会招聘的雇员属市直单位普通雇员,薪酬待遇按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中的《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乡镇街道招聘的雇员属乡镇街道单位普通雇员,作为专职消防工作辅助管理人员(简称专职消防雇员),薪酬待遇参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中的《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细则》,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受雇人员的管理按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执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递补工作仅限集中进行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  (二)拟雇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雇对象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五)导致拟雇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在递补后招聘岗位仍出现空缺时,可在其他符合该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服从调剂、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进行调剂。  若确定为递补、调剂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调剂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凭参加线下活动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招聘过程中的线下活动。  不能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  (三)对违反考试规定的报考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实施公告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2296119(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0663-2222239(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663-2222446(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0663-2222428(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  0663-2222378(普宁市妇女联合会)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39147(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附件:  1.2022年普宁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普宁市妇女联合会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9月27日

2022-09-27 16: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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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揭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和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人数揭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计划招募46名(具体吸纳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二、岗位职责(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三、招募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二)招募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报考。(三)优先招募条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求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四、招募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招募等程序进行。同一招募岗位,优先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择优招募。招募各环节均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至2022年9月29日16:00。(二)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三)填报岗位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需上传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材料。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推荐表)。资料填报注意事项:1.如报考者符合优先招募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是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栏选择“是”,并在“人员类型”下拉式选项中选择对应类型,不得漏选。2.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四)报名确认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资料填写完整、材料上传完毕保存后,请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名尚未确认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更改报考岗位和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2022年10月17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五、笔试(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10月23日9:3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二)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统一试题,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试卷第一道题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第一道题得分相同的则按第二道题,以此类推。(四)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者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参加招募下一环节。六、资格审核及体检(一)确定体检对象报考者体检前需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体检资格。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的原则,资格审核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困难高校毕业生”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募人数,资格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体检对象;剩余岗位,根据其他毕业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名单。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岗位招募人数,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1:1比例拟定体检对象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资格审核完后,按剩余岗位1:1的比例,在合格线上的其他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体检资格。(二)体检对象确认公布资格审核全部结束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rj/)公布体检对象名单。(三)体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七、公示经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rj/)公示3个工作日。八、签订合同和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招募人员;公示发现有影响招募情况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取消招募资格,并可依次递补。招募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九、递补和调剂(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1.在资格审核、体检、招募等环节弃权的;2.资格审核、体检等不合格的;3.公示结果影响招募的;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如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招募。(二)当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募人数等情况出现,导致名额空缺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招募成功率,在报考者自愿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从其他岗位报考者中进行调剂:1.优先从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符合优先招募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2.若仍有空缺的,从其他报考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十、疫情防控要求(一)存在下述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二)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具体的低风险区详见微信公众号“健康广东”每日发布的“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十一、监督管理及其他(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二)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三)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揭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作为用人单位,统一与本辖区、本单位招用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五)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业务能力培训、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监督。用人单位要引导岗位服务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六)报名资格条件解释、监督举报、招募政策咨询受理等由用人单位及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七)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募的人员应服从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调配。附件:1.2022年揭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表2.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2日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浩盛

2022-09-22 18: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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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揭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2022年毕业且在报名时无就业人员)。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2022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广东省粤东西北公费定向生;  7.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如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人才对象条件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贴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登录系统报名注册。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25日09:00至27日16:30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bm.gd-pa.cn/wbm/index)考生报名系统选择“2022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批次注册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如有)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及时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工作将于8月28日前完成。  3.查询结果。报考者请于8月2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09:00至3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安排笔试环节。  5.打印准考证。经网上资格初审并本人确认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日09:00开始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更改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笔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具体要求等以准考证为主,请参加笔试人员严格按准考证要求做好考试相关工作。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其自行负责。(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一般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二)考试。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并确定相关面试对象。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和本人确认参加笔试人员。  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9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笔试成绩出来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揭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审核和递补。经笔试列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资格。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工作。面试由揭阳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邀请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指导监督。面试采取试教形式。面试内容由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学科教材自选内容进行试教(时间15分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试教过程中应体现板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且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进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招聘单位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可进行一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揭阳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录取。揭阳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当按照揭阳市有关防控要求参加。在考试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填写《招聘报名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3,可在招聘公告中提前下载填写)并于参加笔试或面试时提交。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在笔试或面试时必须配合出示身份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正常,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  不能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学习资料。  招聘咨询电话:0663-8724407(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2022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招聘报名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附件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编辑|浩盛

2022-08-11 1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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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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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2022年招聘55名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公告原文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惠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意见》(惠委人才[2022]1号)的精神,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惠来县卫生健康局定于2022年6月12日至13日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设点组织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人数1.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2.招聘单位及人数。参加本次校园招聘的有惠来县人民医院、县慈云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等4家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人数详见附件1。识别二维码获取岗位表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6月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6月8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放宽至50周岁(即1971年6月8日后出生)。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三、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我县相关人才政策,其中:(一)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县给予每人租房补助9万元(每月15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2万元(每月2000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同时申请省、市人才政策补贴。(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县给予每人租房补助4.8万元(每月8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7.2万元(每月1200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同时申请省、市人才政策补贴。(三)重点院校(“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等重点院校)医学专业(医生类)本科生,县给予每人租房补助3万元(每月5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4.8万元(每月800元,分5年逐月发放);其他省、部属院校医学专业(医生类)本科生,县给予每人生活补贴4.8万元(每月8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5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符合申请省、市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同时申请省、市人才政策补贴。四、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者请于2022年6月8日至11日登录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lai.gov.cn)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惠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hlxwjjrg@163.com。2.现场投档确认:经网上报名后,应聘者应于6月12日上午9:00—12:00,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教学楼A栋3-2教室现场投档确认。(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投档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2.毕业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五、面试及时间安排1.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下午3:00—5:30,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现场投档确认时通知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面试成绩于6月12日在面试地点和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六、拟聘用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同一专业的岗位条件要求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经核准的拟聘人员,初定于6月13日上午9:00—11:30公布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惠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八、公示与聘用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l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借用、调动。聘用人员尚未取得相应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的,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合同(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九、疫情防控要求1.根据防控要求,规定毕业生只能从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西北门“导航定位: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广医支行)”进入校园。学校不设停车区,考生不能自驾进校,学校周边也没有停车场。公共汽车306路、307路、309路、329路、338路可到达学校北门,公交站名为“广医后门”站,下车后定位“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广医支行)”步行约400米)。2.结合目前东莞市防控政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莞需提前3天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健康码绿码和当天24小时入校;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莞入校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入校。相关重点人员情况按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落实健康管理后方可参加应聘。3.未注册“粤康码”的毕业生、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健康码非绿码、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4.毕业生入校后请沿专用通道到达现场参加应聘,应聘结束从西北门出校园,不允许在校内停留。5.因防疫政策的变化将作相应的调整,具体另行通知,并按照具体要求执行。咨询电话:0663-6615201(惠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附件:1.惠来县2022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5月25日

2022-05-26 10: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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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公告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21〕87号)精神,决定组织2022年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全省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14800名。具体的招聘地区、乡镇(街道)、岗位人数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其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三、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其中:(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2)具有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于2022年5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4.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在近两年内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2021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四、报考程序(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k.gd.gov.cn/),进入“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6:00,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五、考 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范围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定于2022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广东省民政厅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二)面试。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安排。2.资格审核。面试前,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组织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在本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日常工作相关内容。(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另行组织面试。六、体 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发布公告。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项目和标准实施,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合格人员方可予以录用。七、公示与聘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录用人员名单及报到工作安排,并组织录用人员报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八、递 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从本岗位已完成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递补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九、调 剂递补工作结束后,仍存在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牵头组织调剂工作。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为未入围体检但已完成面试的人员。考生选择调剂的岗位,限于考生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的全部空缺岗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参加调剂。对报名参加同岗位调剂的考生,根据该岗位空缺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调剂体检人选。对调剂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首次调剂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递补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总成绩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牵头组织不超过2次调剂,调剂工作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十、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十一、其他事项(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四)本公告由广东省民政厅负责解释。十二、咨询方式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950731、85950735监督和投诉邮箱:mzt_chenwj@gd.gov.cn咨询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附件:1.岗位信息表 2.报考指南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3日扫码下载附件1和附件2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编辑|浩盛

2022-05-24 1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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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1.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3.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至10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1)报考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1楼104室;  (2)报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揭阳市揭东区城西滨江路中段司法局3楼政工办;  (3)报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5楼人事股。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由报考者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均应在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为《专业目录》)。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若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则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法学(B03)”,那么其所含的学科“法学类(B0301)”、具体专业“法学(B030101)”均符合报考条件。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考试  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笔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笔试总分15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考试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1.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核准与聘用  1.核准。招聘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核准。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前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现场报名确认前提前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本次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无异常,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核。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3263423(区人社局)  0663-3198596(区农业农村局)  0663-3834388(区司法局)  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揭阳市揭东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2022年5月23日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详细信息来源|揭东区人社局编辑|浩盛

2022-05-24 1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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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这两场专场网络招聘会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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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18: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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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空港辖区群众和企业政务业务办理问答

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事务,针对中心城区体制机制优化工作过渡期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涉及的相关业务,我们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Q1原空港辖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是否需要更换?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依然能继续使用,如有必要可按照新的户籍登记地址重新办理;户口本也依然能继续使用,如有必要可重新办理。Q2原空港辖区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和市场主体名称是否需要更改?原空港区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依然有效。原空港区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依然有效,也可随时办理变更或待市场主体需要办理登记业务时再一并变更。Q3原空港辖区居民户政业务如何办理?目前,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可继续办理户政业务。Q4原空港辖区居民出入境业务如何办理?目前,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可办理出入境业务,也可在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榕城分局出入境窗口办理。Q5原空港辖区内社保业务如何办理?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可办理社保业务,也可在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原空港专办窗口”办理(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业务、企业历史档案审核和一次性补缴等需审档业务外)。Q6原空港辖区内医保业务如何办理?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可办理医保业务,也可在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原空港专办窗口”办理。Q7原空港辖区内市监业务如何办理?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市监业务窗口可继续办理市监业务,地都、砲台、登岗三个镇市监所和渔湖片区四个街道合一的市监所也都可继续办理个体工商户的业务。Q8原空港辖区内残联业务如何办理?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民政(残联)业务窗口可继续办理残联业务。Q9原空港辖区婚姻登记业务如何办理?地都、砲台、登岗三个镇的婚姻登记业务不变,可在镇婚姻登记窗口办理;原空港渔湖片区四个街道婚姻登记业务可到榕城区政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办理。因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原空港辖区婚姻登记业务也可在全市其他婚姻登记窗口办理。Q10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大一门业务如何办理?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大一门业务涉及的发改、财政、金融办、农业农村、新闻出版、消防、住建、教育、统战、工信、统计、执法、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旅体以及环安等16个部门的业务办理,目前可在原空港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也可以到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区对外咨询电话医保服务区:0663-8756418社保服务区:0663-8756411残联服务区:0663-8756420公安服务区:户籍0663-8756427;特营(刻章备案)0663-8756428;出入境 0663-8756423市监服务区:0663-8756432;食品0663-8756489卫生健康服务区:0663-8756447司法(公证业务)服务区:0663-8756446民政(婚姻登记)服务区:0663-8756450税务服务区:0663-8071621若市民和企业主对业务办理有不清楚之处,欢迎您致电咨询!榕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4月6日

2022-04-07 11: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