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决定组织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6名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对象引进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数量本次招聘拟招博(硕)士研究生216名。具体详见《2022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招聘可不受岗位招聘人数限制,不占用岗位拟招名额,不与岗位其他硕士学历人员形成竞争关系。相关待遇被聘人员为市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一)岗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管理岗位人员可聘为八级职员以上;专业岗位人员可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12万元(每月20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6万元(每月1000元,分5年逐月发放)、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应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2022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2.揭阳市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25日16:00。博士研究生在本报名时段外,还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可根据单位需求等灵活接受报名。2.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2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3.填报岗位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国有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及时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工作将3月23日开始,3月26日前完成。5.查询结果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6.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3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7.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其自行负责。(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一般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一般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二)面试1.面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等,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一般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平台。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4月上中旬,面试地点初定在揭阳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3.资格复审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或体检等资格。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点击查看完整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008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k.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一)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四、招聘条件(一)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五、报考程序(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ggfw.gdhr.gov.cn/ydwbk)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二)报名确认考生请于2022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20日9:00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六、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2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三)面试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七、体检与考察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九、递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十、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中发布;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十一、其他事项(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2.报考指南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3月14日文章来源:http://hr.gd.gov.cn/zwgk/ydwzp/content/pot_3882911.html
为进一步加强揭东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揭阳市揭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招聘概况(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含战斗员7名、驾驶员3名)02招收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揭阳市揭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管理(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四)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五)年龄:18周岁~28周岁(驾驶员年龄适当放宽)(六)性别:男(七)消防车辆驾驶员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或以上(八)身体条件:其他需符合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里素质的标准。(九)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十)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1、在原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且平时表现优秀并在体能达标的基础上;2、具有文体特长;3、大专以上学历。03薪酬待遇及管理(一)享受待遇:月薪+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二)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在周一全勤日的基础上落实上一(日)休一制度,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三)管理上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04招聘程序(一)招收名额揭阳市揭东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含战斗员7名、驾驶员3名)(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3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及电话:李银涛参谋:18319830555 林钦培站长:15018271620陈雨健副站长:13058449174需要携带的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声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必须准备齐全,所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由消防大队保留。报名表下载链接链接:http://pan.baidu.com//1vzm0zAFd-W2ei05MJaC3TA提取码:qwer(三)资格审查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等。(四)考试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1、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2、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需自费到三甲医院完成体检项目,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过,正式聘用人员,体检费可报销,体检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05聘用(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揭阳市揭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2月8日
揭阳空港经济区2022年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公告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加强村(社区)“ 两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揭市组电〔2021〕34号)和《关于印发揭阳空港经济区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揭空港组通〔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员性质 (一)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5个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共15名,每村1名,其中砲台镇2名、地都镇4名、登岗镇3名、渔湖镇1名、凤美街道1名、京冈街道4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人员性质。所聘人员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作为村(社区)辅助人员,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雏雁培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跟踪培养和压担锻炼。 二、招聘条件 (一)人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3.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电脑办公等软件应用操作; 4. 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5日(含)至2004年1月14日(含)期间出生); 5. 已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名时现场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查的不予报名); 6. 应聘者本人、父母或配偶中一方户籍需在应聘职位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道);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及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 在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聘用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被开除或者因考核不合格(包括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被辞退或不再聘用的人员; 8.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 -11:30 下午15:00-17:00; 2. 报名地点:砲台镇政府办公楼一楼116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都镇政府主楼二楼211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登岗镇政府后楼110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渔湖镇政府二楼207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凤美街道办事处主楼205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京冈街道办事处二楼205号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 本人填写的《2022年揭阳空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若以父母或配偶中一方户籍为由应聘相关村(社区)职位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相片3张; 7. 在职人员(含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等对象)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 8.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镇级基层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信; 9.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有关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招聘方式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招聘方式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 面试。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基层服务意识等。面试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面试成绩加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 由评委组对考生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同一职位入围分数(含加分)多人并列的,按面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若出现报考职位空缺或同一职位无人入围的,优先在报考相同镇(街道)其他职位的入围对象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调剂。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面试合格者按1:1的比例从最高分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统一到具有资质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若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http://www.jykgjjq.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所在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每年由所在镇(街道)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五、工作待遇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聘用期间工作福利待遇(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发放。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七、其他 1. 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招聘咨询电话: 砲台镇:0663-3352700 地都镇:0663-3311532 登岗镇:0663-3380446 渔湖镇:0663-8779139 凤美街道:0663-8329110 京冈街道:0663-8305603 4. 监督举报电话:0663-8787248、0663-8785166 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组织部和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揭阳空港经济区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职位表》 2 《揭阳空港经济区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 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组织部 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附件-END-来源 |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组织部、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为加强我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等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8名、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名、惠来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3名。二、招聘资格条件(一)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6.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7.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8.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二)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三、报名程序(一)岗位查询报名人员下载《岗位表》查看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二)报名流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12月24日9:00-12月26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2.填报岗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岗位后,需上传的申请材料:(1)学历材料。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2)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3)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月4日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四、考试(一)笔试1.科目与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二)资格审核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按照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需本人签名确认);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考生须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另需其他材料的,招聘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三)面试面试计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参加面试之前,择期组织考生进行对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操作水平,重点测试打字速度。对机考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对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五、体检和考察(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0.7*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市检察院负责。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三)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六、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公示各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集中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七、疫情防控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八、薪酬待遇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按照同级政府关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签资格。如中途有自动离职者,则根据离职者报考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启动递补程序。考试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有效。九、纪律要求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十、附则(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公告由揭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咨询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663-8238415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监督电话:0663-8238455附件:1.揭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揭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2月21日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END-来源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一中学等51所学校计划招聘205名教师(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92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4日期间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 6. 户籍要求:广东省户籍,户籍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7. 报考者须在2022年1月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 近二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 原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人员除外);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 8.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三、加分规定(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4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大学生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2022年1月4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不予受理。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7日下午4时。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完成网上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三)报名要求: 1.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 报考类别分为六类(代码分别为001至006),报考者需明确报考类别和招聘岗位,但不需明确报考具体招聘单位。各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3.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2)”、“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代码为B040107、大专专业代码为C04010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4)”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招聘单位为小学的对应学科教师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影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老校区)维源堂。 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揭阳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者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月20日至1月23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报考类别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名次,按该类别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类别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相应的报考类别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或选聘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招聘岗位类别代码为002、003、004、005、006的岗位,选聘人选按其所报考类别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在该报考类别招聘岗位中进行现场公开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若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到现场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人选。按选聘程序确定具体聘用单位的选聘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 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或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普宁市教育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2021年12月20日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END-来源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有29个招聘单位参与公开招聘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共有9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近二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人员除外);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6日下午4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三)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影响报名。 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审核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礼堂。 3.审核要求: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学生成绩表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揭阳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者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 笔试卷面满分为15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将面试评委对考生每个要素的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的五个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和所占权重的乘积之和就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经面试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聘人选或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005的岗位,选聘人选必须参加现场公开选择聘用单位,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在该岗位中选择具体聘用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到现场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人选。完成选聘程序并确定具体聘用单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现场公开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薪酬待遇及管理使用 受聘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可优先提拔或晋升职员等级,符合新进乡镇领导班子条件的,优先推荐。受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 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 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点击下载附件-END-来源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日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3名、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2名、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4名(单位简介、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单位相关福利。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到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五楼506室(地址:曲溪街道金凤路625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报考者可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j200911@126.com),然后到揭东区审计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曲溪街道金溪大道21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须贴本人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相片背面签名);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的,应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符合第二项条件的,应提供地级市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等)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第一天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领取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等证书及相应资格条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后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发布有关此次招聘的信息。 2.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后正反面打印于报名时提交。填写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起始时间界定等有关事项,参照“202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须加考体能测试。 (一)笔试 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 2.时间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 卷面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1)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 为确保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本次通过笔试的,须进行加考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由揭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公告》有关内容执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试、排名在面试名额内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达标即可,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递补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相同的,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集中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折后总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为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如为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则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核准与聘用 (一)核准。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十三、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公告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公告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十四、招聘咨询电话:0663—3296339(区应急管理局) 0663—3269550(区审计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附件:1. 招聘单位简介 2.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 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请点击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