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业务技能操作、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共招聘79名,灭火救援战斗员68名,消防车驾驶员11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三、招收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使用条件的。
五、岗位条件
六、福利待遇
七、招聘程序
(1)揭阳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4)学历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驾驶员岗位应聘者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应聘者应提供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蓝底);
(8)个人征信记录;
以上资料审核后原件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现场报名后,需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考试
九、体检
十、政审
十一、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求表
附件2: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十二、公示
为及时解决基层执勤实力不足的现实情况,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招聘期间内定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安排人员做好入职工作,招聘岗位招录满额将停止招聘工作,如未满额,将继续招聘工作。